對于科研人員來說,科研儀器至關重要。然而,現實情況卻是國內在高端科研儀器領域沒有競爭力,為國外巨頭壟斷。2018年12月17日,北京大學核磁共振中心向全國幾十家核磁用戶以及相關供應商發布郵件聲明,指出相關供應商大幅提高售后服務費用和零配件價格的行為。該聲明的發布,引發了行業共鳴,同時也讓更多人關注到中國在高端科研儀器領域的問題,并積極建言獻策,尋求解決之道。
全國政協委員,華東理工大學藍閩波教授在經過詳細調查后,完成了兩會提案。他希望大型科研儀器維護和維修應該像汽車維修不再僅僅限于4S店一樣,由儀器生產商認定合格的維護單位,從而改變如今科研儀器為國外供應商壟斷的現狀。
現如今,高端科研儀器在科研中的比重越來越高,新技術的發現也需要借助最新的科研儀器與設備,在這種需求下,國外供應商以產品和技術優勢迅速占領了國內市場,并在某些領域形成壟斷地位。
有數據表明,截至2018年,全國共約有1800臺核磁共振波譜儀,其中1400多臺是一家國外供應商的產品,國產的僅有50臺。部分占據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在儀器維護、維修、耗材等領域形成縱向壟斷。
由于這種壟斷優勢,儀器供應商在維修、維護上成本不透明,掌握了定價與議價權,同時,部分供應商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降低服務標準、阻止第三方供應商維修、設置“只換不修”等不公平條款,造成了國家和采購人單位科研經費的損失,影響科研項目進展。
國產儀器設備,尤其是在關鍵零部件方面,與世界先進水平存在差距,因此國內科研工作依然要在一段時期內維持對進口高性能儀器設備的依賴,面臨維修維護時的時間與成本困境。中國儀器儀表學會分析儀器分會理事長、中科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研究員關亞風表示包括質譜、色譜、光譜、電鏡等在內的幾乎所有高端儀器都被國外壟斷。
如何改變現狀?
事實上,前兩年藍閩波教授已就科研儀器領域的問題提出了相關建議,結合藍教授在今年兩會上的提案,總結歸納為以下幾點:
保護國內科研儀器消費者權益
1)可開展反壟斷調查,成立協商議價小組。“對部分在科研儀器行業影響惡劣、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儀器供應商,我們應該開展反壟斷調查。”
2)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科研儀器領域反壟斷和采購人保護立法。目前我國在消費者保護領域立法已經比較完善,針對家用電器等消費品有完善的“三包”規定。而在科研儀器設備領域也應設立類似家用電器的“三包”規定,維護消費者權益,應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供應商肆意設置不利于采購人的合同條款的行為,使得采購人有法可依,可通過法律維護自身權益。
3)建立科研儀器設備維修市場開放制度,允許和鼓勵第三方企業進入維修市場。儀器供應商應向第三方公開維修信息,開放零部件銷售,不得設置技術壁壘、封鎖信息限制競爭維護壟斷,應禁止供應商在供貨合同或維護合同中設置維護排他性的條款。
3)建立定價協商機制,對于科研儀器這種應用領域窄、專業性極強的商品。建議由同領域主要采購人組成專門的價格協商小組,按照公平合理原則與市場支配地位的供應商協商,確定合理的維修維保價格標準。
促進中國科研儀器發展
1)關注與科技發展相關和關鍵零部件的攻關。“國家重大科研儀器設備研制專項”和“國家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專項”,分別要在工程化和產業化上對接科研與市場需求,對于可更新換代以及與科技發展相關的科研儀器進行重點突破,打破市場上高端科研儀器領域由國外供應商壟斷的局面;
2)加大人才投入,改善評價體系。除了加大對科研儀器研發的投入,還應從源頭上培養一批真正能夠做儀器研發的研究隊伍。同時,改善現有的科研評價體系,合理權衡實驗室以及科研人員對該領域的貢獻,激發科研熱情;
3)鼓勵國產科研儀器生產商,加強產學研合作。高校科研院所承擔科研儀器研發項目,要加強與企業的合作,促進產品的市場化和產業化,通過市場檢驗與用戶反饋,完成產品升級換代,形成科研與產業的良性循環。
李克強總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所做的《2019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涵蓋了減稅、 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穩定和擴大就業、支持企業加快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等內容,對于科研儀器領域的企業發展、人才培育來說,是極大利好消息。
參考來源:科技日報、新華網、儀器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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